各位导师:
为积极响应国家培养卓越工程师的号召,深入落实学校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要求,推动产教融合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杭州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围绕工业互联网、智能汽车、智慧医疗、集成电路、先进信息技术五大方向,设立工程硕士培养改革专项(以下简称“改革专项”),与部分头部企业和科研院所(海康威视、浙江大华、恒生电子、中电科第36研究所等)试点深度融合,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现面向校内征集改革专项导师,具体如下:
一、征集范围
在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已登载“一体化交叉产教融合联合培养项目”的研究生导师。
二、指标分配
改革专项指标独立于研究院各实验室分配的指标,不影响导师在实验室的招生名额,不受总体的指标限额约束。改革专项指标将根据实际进行调配。
三、培养模式
改革专项学生实行校企联合培养,第一学年在研究院和学校完成课程学习环节,第二、三学年到联合培养单位完成专业实践,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联合培养单位或研究院完成学位论文工作。
改革专项学生实行校企“双导师”制,双方共同开展招生选拔、制定培养计划、指导专业实践、把关学位论文开题、中期及答辩等环节,共同关注学生思想、学习和身体状况,定期进行交流沟通,及时协商解决研究生指导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四、支持政策
1、研究院提供的培养津贴,在学生学位论文各环节通过的情况下,足额发放给改革专项校内导师;
2、研究院设立的“概念验证基金”,优先支持改革专项校内导师与联合培养单位共同申报;
3、研究院支持改革专项校内导师申请浙江省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并积极协助导师拓展长三角区域企业、院所合作资源,提供服务保障。
五、申请流程
意向导师可扫描下方二维码,登记相关信息。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18667090281、17778966525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研究院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