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实验室、各研究所:
为激励广大研究生刻苦学习、勇于实践、全面发展,不断提升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发挥研究生骨干和先进班集体的模范带头作用,促进优良校风学风形成,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杭州研究院开展2022~2023学年研究生学年总评工作。
研究生学年总评工作包括政策宣传、个人总结、成果录入及公示、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审、荣誉称号评选、表彰及宣传、学年鉴定结果存档等。根据学校研究生学年总评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就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文件依据
按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年总评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西电研〔2015〕24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西电研〔2022〕18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西电研〔2014〕30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研究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和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杭研字〔2022〕1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参评对象
研究院规定学制内的全体研究生,包括:2021级、2022级秋季研究生。2023级秋季研究生新生可按规定参加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评审。
三、评选流程
1.个人总结和成果录入、公示
即日起至9月11日,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http://yjspt.ynyjxx.cn/),进入“奖助管理”模块中的“研究生成长数据库”子模块按规定格式进行成果录入(使用手册见附件1),成果获得时间需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系统将于2023年9月11日24:00关闭,之后本人不能进行修改)。
9月13日至9月15日,杭州研究院对成果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辅导员提出,由党建工作部负责核实和修改(9月19日以后,系统中的数据将不能进行更改)。
2023级秋季研究生新生参评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学业成果由各研究所单独统计,并予以公示。
2.奖学金评审工作
完成综合测评后,杭州研究院按照学校和研究院的具体要求开展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并予以公示,整体时间节点见下:
校长奖学金:10月底,杭州研究院完成拟推荐候选人申请材料报送至校研究生奖助管理办公室。
国家奖学金:10月初,杭州研究院完成评审结果报送至研究生奖助管理办公室。
学业奖学金:11月底,杭州研究院按照要求完成评审工作;12月底前完成发放工作。
社会奖学金:11月底,杭州研究院完成评审推荐名单及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奖助管理办公室。
3.荣誉称号评选工作
杭州研究院按照规定完成综合测评,开展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并予以公示。11月底,杭州研究院完成荣誉称号评选结果报送至研究生思政教育办公室。
4.学年鉴定存档
12月底,研究生填写《研究生学年鉴定结果表》(附件2),由辅导员存入学生档案。
四、相关说明
1.申请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研究生,务必按照要求登录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按时录入学业成果信息,未经公示的成果不能用于评奖评优。
2.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未按时注册学籍和缴纳学费的研究生不能参加当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
3.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学金评审以及荣誉称号评选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
1.研究生成长数据库使用手册
2.研究生学年鉴定表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研究院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