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研究院在籍全日制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就杭州研究院2023年国家奖学金评审作出如下安排:
一、指标分配和奖励标准
1.学校今年下达杭州研究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19个。
2.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二、申请对象及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的2021级、2022级、2023级全日制非定向在籍研究生。
2.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3.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当年国家奖学金的评定: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或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在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事故及损失者;
(4)本年度无故不缴纳学费或逾期不注册者;
(5)参评学年学籍状态为休学、保留学籍者;
(6)参评学年内有挂科记录者。
三、工作安排
1.杭州研究院按照国家奖学金名额1:1.5确定参加答辩总人数,根据各实验室全日制在籍研究生总数按比例分配推荐名额,名额分配见下表。2023级每个研究所最多推荐1人,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材料评审确定答辩人选。
实验室名称 |
2021级名额 |
2022级名额 |
信息网络实验室 |
1 |
1 |
数智孪生实验室 |
1 |
1 |
智能感知实验室 |
1 |
1 |
电磁空间一体化处理与融合实验室 |
1 |
1 |
电磁认知与射频综合实验室 |
1 |
1 |
智能装备计算机系统实验室 |
2 |
2 |
智能机器人实验室 |
1 |
1 |
先进光电成像与器件实验室 |
1 |
1 |
集成电路与系统实验室 |
2 |
3 |
后摩尔器件与芯片实验室 |
1 |
网络空间安全实验室 |
1 |
2 |
人工智能实验室 |
1 |
1 |
总计 |
14 |
15 |
2.9月19日至9月22日,各实验室、研究所审核研究生提交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模版),确定推荐人选。各实验室、研究所将国家奖学金推荐人员的情况汇总表、申请表和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xdhydj@ynyjxx.cn (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实验室(研究所)+学生姓名+国奖评审材料)、将纸质版所有材料交至党建工作部。
杭州:研究院综合楼一楼党建工作部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571-22828364
西安:北校区教辅楼227
联系人:闫老师
联系电话:18066556382
3.9月23日至9月27日,杭州研究院组织各实验室、研究所上报的推荐人员进行答辩,由评审组根据答辩情况确定各年级名额划分,等额确定上报学校人选,并将评审结果在研究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相关证明材料的具体说明
1.国家奖学金参评成果的获得时间必须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国家奖学金与学业奖学金原则上可以兼得,但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2.参评的论文包括已发表的论文和已录用待发表的论文。已发表的论文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检索证明等)。已录用待发表的期刊论文须提交编辑部出具的正式录用证明。
3.已授权的专利需要提供专利的授权证书,已公开的专利需要提供专利的受理证明,如公开号等。
4.以上参评成果中,署名单位需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从外校考入的研一学生除外),成果只可认定给学生第一完成人,且学生作者排名前团队导师不超过两人。
5.竞赛成果奖项及荣誉的评定以获奖证书为准。
6.参评研究生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如发现在申
请过程中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形,将取消当年参评资格。
7.《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见网址:http://gr.ynyjxx.cn/info/1152/7194.htm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研究院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