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研究院关于开展
2024年度“段宝岩科教创新奖”申报的通知
杭州研究院全体在职青年教师、在籍全日制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24年度“段宝岩科教创新奖”评选的通知》,现作出如下安排:
一、指标分配和奖励标准
1.全校评选出优秀教师2名,每人2万元;优秀研究生4名,每人1万元。
2.根据通知杭州研究院可推荐教师和研究生名额分别不超过5人。
二、申请对象及基本条件
1.“段宝岩科教创新奖”(学生)
(1)热爱祖国,诚实守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积极实践、成绩优良;
(3)勇于创新,成果显著,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及和谐校园建设;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学校纪律处分。
2.“段宝岩科教创新奖”(教师)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师德高尚,治学严谨;
(2)潜心研究,科研成绩突出,育人成效显著;
(3)师德师风考核合格及以上且无教学事故;
(4)在校全职工作3年以上,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
(5)所用成果应为入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后获得,且第一署名单位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三、评审重点考察
1.科技创新:有突破性研究成果、重大科技发现者,在国内外首次提出或阐明具有重大科学价值的科学发现或科学理论。具体如下:
(1)科研论著:以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国内外首次发表的高水平、创新性科学论著。论著需资料翔实、内容丰富、推论严谨,有新发现或新认识,在理论或技术方法上有创新,有较大理论意义或实用意义。
(2)技术发明: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能够用扎实的专业知识,在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做出重要技术发明。如在发展新技术、新方法取得重大进展并被实践验证者;在仪器设备研发取得突破并推广应用者;高水平、实用新型专利拥有者。
(3)科技竞赛:参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国际级或国家级科技竞赛,取得突破性成绩或有较为突出的科技创新价值等。
2.教育教学: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在教学内容、教材、教学方法等方面有创新性建议和成果。如编写具有创新见解、高水平的教材,并得到广泛采用者;创新教学方法并有效实施者。
四、工作安排
1.个人申报和各研究所资格审核(即日起~9月12日)
符合条件人员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段宝岩科教创新奖申报表(详见附件)和相关支撑材料至各研究所党建培养主管处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推荐,电子版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姓名+学号/工号 +段宝岩科教创新奖+教师/研究生评审材料;
9月12日18:00前各党建培养主管将各研究所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者材料电子版材料发送至xdhydj@ynyjxx.cn (文件夹命名格式为:XX研究所+段宝岩科教创新奖评审材料)、纸质版材料交至党建工作部于老师处。
2.杭州研究院推荐(9月13日~9月20日)
杭州研究院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组织专家集中评审或安排公开答辩,根据评审或答辩结果上报研究院推荐名单。
3.评审公示(9月23日~10月15日)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育基金会段宝岩科教创新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报人材料进行评选,组织答辩并确定评选结果。对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报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育基金会备案。
4.表彰仪式(10月16日~10月30日)
发布表彰文件,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择机邀请段宝岩院士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
五、其他事项
“段宝岩科教创新奖”相关事项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育基金会段宝岩科教创新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研究院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