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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所、各PI团队:

按照学校相关工作要求,现开展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2023级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3级研究生及2021、2022级未完成专业实践考核的研究生。

二、考核安排

2025年12月17日前完成全部专业实践考核工作,具体安排由各研究所和PI团队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组织。

三、考核流程

(一)研究生提交专业实践考核材料

研究生在参加专业实践考核前,应提交经由校内外导师评价认定通过的《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报告》(附件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期满考核表》(附件2)。

(二)研究所和PI团队组织专业实践考核

研究所和PI团队负责组织企业专家和校内专家共同组成专业实践考核组,对研究生进行考核。考核组成员应不少于5人,校企导师均不得担任考核组组长,但须为考核组成员。

考核形式可采用实践学习成果汇报会、专业实践期满考核答辩会、专业实践考核评审会等方式。考核组应对考核结果给予“通过”或“不通过”的考核意见,考核意见为“不通过”的,研究生不能获得相应学分。

(三)研究所提交专业实践考核材料

研究所应检查专业实践考核材料,于2025年12月17日12:00前统一提交纸质版《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报告》(附件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期满考核表》(附件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研究院2023级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汇总表》(附件3)至A8楼315研究生部办公室,《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研究院2023级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zyjsb@ynyjxx.cn。

(四)研究生完成专业实践学分认定

通过专业实践期满考核的研究生,应于2026年1月18日前登录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http://yjspt.ynyjxx.cn/),进入“专业实践”应用,填报“实践考核申请”模块,并上传签字盖章后的相关附件,提交研究院审核,通过审核后即可完成学分认定。

注:图中所述“校外”指在研究院外实践;“校内”指在研究院内实践

联 系 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0571-22828365转8005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研究院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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